经过考试,下列同志具有建筑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示。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县人社局教育培训科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3年12月31日——2014年月1月8日
联系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解放西路133号
联系电话:6038432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31日
具体名单如下(28人)请参照:http://www.zjcxrc.gov.cn/main/viewContent?tid=3088&type=3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