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加2013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的、专业课和英语总分150分(含英语30分以上)以上的考生,下载《法律硕士调剂申请表》,到原报考学校盖章后,在2014年1月10号前送到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兴文楼B区210法学院申请调剂。学院随后一周内审核调剂材料,在本网站公布能够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1月18号左右(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安排复试。
联系电话:23766330
师大法学院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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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11418法律硕士调剂申请表.doc》来源于天津师范大学网,最近更新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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