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加强浏阳市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布局合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应届毕业生充实到卫生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计划
共82名。其中市人民医院25名,市中医医院15名,市妇幼保健院15名,市精神病医院2名,市集里医院10名,市骨伤科医院15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等见附件一。
四、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浏阳卫生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4、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到3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201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现场面试—现场签约—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1、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南华大学和湖南中医药大学两个报名点按照对应的招录单位、对应的招录岗位和对应的招录要求报名,其中:
湖南中医药大学专场
时间:2014年1月8日上午8:00至下午5:00
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长沙东塘校区招生就业处三楼宣讲室
招聘计划数已更新,见附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学生证),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3)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登记表和就业协议书;
(4)计算机等级证或相应证明资料;
(5)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活动、实习经历、论文证书、获奖情况等方面情况;
(6)担任学校和班级学生干部履职情况等;
(7)两寸免冠照片两张。
2、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准考证 。
3、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本科学历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4、面试。本科岗位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以上的进入面试。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现场签约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现场签约。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选),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放弃签约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体检
(1)待签约人员取得毕业证后,由浏阳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进行体检。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如有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7、考察(含资格终审)
体检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如有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8、录取、聘用
(1)对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为录取人员。
(2)录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不低于三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
六、其他
考试工作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40654,83652399
单位咨询电话:0731—83655275,83679720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2013年长沙浏阳市招聘卫生专业人才(湖南中医药大学专场)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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