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乌海市扎赉特旗招聘对口交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619 次 日期:2014-01-04 09: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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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乌海市编制委员会同意,为落实《乌海市支持兴安盟扎赉特旗经济社会与民生事业发展备忘录》精神,面向扎赉特旗2013年公开招聘对口交流乌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根据有关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按岗位类别面向扎赉特旗进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岗位及名额表

岗位及代码 招聘人数 学历及专业 执业资格 备注
镇财政所会计01 4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镇财政所
蒙医岗位02 4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蒙医临床专业 市蒙中医院

二、选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扎赉特旗籍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具备拟招聘专业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4)蒙汉兼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在兴安盟扎赉特旗电视台、兴安盟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在简章中进行公布。报名由兴安盟扎赉特旗人社局负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3日–9日。

2、报名地点。扎赉特旗人社局三楼报名处。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应聘者需携带学籍档案、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

4、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5、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由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资格初审。报考资格由扎赉特旗人社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二)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取消招聘名额的,应告知报考人员本人。

(三)考试。

1、考试方法。考试分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公共科目笔试满分100分。报考财政所岗位考生用汉语答题。报考蒙医专业的考生需用蒙语答题。

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凡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降低比例、取消或消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能力或技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报考财政所岗位考生用汉语答题。报考蒙医专业的考生用汉、蒙语答题均可。

2、考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5、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招聘工作组将在扎赉特旗电视台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所需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扎赉特旗人社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具体实施考核。考核合格者列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要求执行。出现专业名额空额,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拟聘人选。根据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对拟聘人员在扎赉特旗电视台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专业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及聘后待遇

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列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对于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其他事宜

招聘工作期间有关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情况信息等事宜,将在扎赉特旗人社局张贴公布。本方案由考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2013年面向扎赉特旗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的领导,成立乌海市2013年面向扎赉特旗公开招聘工事业单位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乌海市、扎赉特旗人社、纪检、编制等部门组成公开招聘工作组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具体考务工作由扎赉特旗人社局组织实施。

报名联系电话:0482-6130617

联系人:马丽英、白志峰

举报、监督电话:0482-6736561

乌海市面向扎赉特旗公开招聘

对口交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1月2日

乌海市扎赉特旗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详情参考:http://rsj.xam.gov.cn/tzgg/gkzk/2501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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