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13年省住建厅资格终审要求,以下几类考生请补充提交相应材料,否则上报材料将在省级机构终审中被退回:
1.符合报名条件“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凡1980年后(含1980年)出生的考生,需补充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单(需社保部门盖章)证明工作年限。
2.“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个人档案中的课程设置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所学主干课程无建筑类课程则不能报考。
3.职高及技校毕业生不是中专学历,不得以中专学历报考。
4.关于报考条件中“(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所说的“学历”是指成人教育的学历,同时为计算累计工作时间还要提供前学历,如果成教学历毕业证上注明是脱产学习,还要扣除脱产时间。全日制普通中专及高校毕业生,工作时间最早从毕业时间算起。
5.关于报考条件中“(三)已取得……,并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所说的“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工程类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毕业证姓名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要提供户口曾用名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要到毕业院校或者派出所开具信息不符原因的证明。
7.老考生更换报考专业(非增项考生)的按新考生报考,从“新考生报名”进入。
8.往年在江苏省省内其他市报名参加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都算老考生,2014年选择在徐州报考时也老考生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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