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城管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平潮及周边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城管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15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5名。
(三)职位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城管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风正派,有志于从事城管工作。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以上学历, 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因岗位特殊需要,男性身高170㎝以上,女性160cm以上,左右眼裸视在0.8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女性且已婚已育。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考办法
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2014年1月6日—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平潮镇城管中队;报名咨询电话:13515220012
(二)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文化法律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2、面试:参加笔试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主要采取问答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
3、组织考察: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三、聘用和待遇
1.聘用公示:拟录用人员在平潮镇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2.待遇: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享受城管队员同等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0607012.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平潮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潮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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