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潭人社发〔2012〕63号)和中共湘乡市委、湘乡市人民政府《关于“5511”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意见》,现就2014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经湘乡市人民政府批准,2014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25名(其中2014年“5511”人才工程引进人员154名,其他岗位人员71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14年湘乡市事业单位博士和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一)、《2014年湘乡市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二)、《2014年湘乡市事业单位其他岗位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三)。
教师类岗位的招聘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18周岁以上,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4年1月14日8:00—1月22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不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报名考务费100元/人。
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资格审查
为方便考生,报名时只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湘乡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资质证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届时请登录中国湘乡网(www.xiangxiang.gov.cn)、湘潭人事考试网查阅。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审查以湘乡市人社局审定的结果为准。
五、考试事宜
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或专业技术职称要求为副高以上的考生免笔试,参加面试(谈)。面试(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考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以及大学专科的考生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
报考医卫类岗位的考《医卫岗位综合知识》。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
《医卫岗位综合知识》为医卫类岗位所应具备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占7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30%)。
请报名的考生于2月17日-2月21日在湘潭人事考试网查阅并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上午9:00——11:00《医卫岗位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申论》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确因工作需要,岗位特殊,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湘乡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无人报考的岗位经湘乡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将该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岗位或新增岗位补充报名。
笔试参考人数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湘乡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2、面试
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两科笔试的各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明确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经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由两科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总成绩的,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医卫类岗位的考生,面试为操作考核。
面试时间:拟定于3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湘潭人事考试网及中国湘乡网的公告。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六、体检
面试(操作考核)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参加了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医卫类人员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70%和30%合成综合成绩,其他人员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体检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参加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面试(谈)达成意向的博士及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实施。如体检有不合格的或缺席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由湘乡市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七、考核
考核由湘乡市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及中国湘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湘乡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原则上首次聘期三年,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择首次聘期一年,硕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择首次聘期两年,统一实行合同管理,由湘乡市人才交流中心免费提供社会化的人事人才服务。
首聘期结束后,愿继续签约服务湘乡的,经考核合格,解决事业编制,办理正式人事行政手续。
拟聘人员应服从统一安排。其中安排到乡镇卫生院的考生须服从湘乡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并在聘用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含首聘期)。
十、年内如有未完成的招聘计划,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经湘乡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调整招聘计划。按调整的招聘计划数在同一岗位内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开考比例确定人员重新组织面试。达不到1:3的,经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新的综合成绩以原综合成绩和新的面试成绩各占50%构成。按调整的招聘计划数以新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体检、考核、公示后确定拟聘人员。
十一、“5511”人才工程引进人员待遇
1、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家
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保险等福利待遇,下同)前提下,首次聘期内市财政每年补助10万元,并统一安排住房居住;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带项目、带专利的人员可享受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配偶可随调随迁,子女安排到本地较好的学校就读。
2、副高职称专家
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前提下,首次聘期内市财政每年补助5万元。
3、硕士研究生
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前提下,首次聘期内市财政每年补助2万元。
4、本科生
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二、招聘工作查询电话
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公室:0731-56711961
湘乡市考试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0731-56772368
湘乡市“5511”人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2日
2014年湘潭市湘乡市事业单位博士和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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