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张家界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张人社发〔2013〕55号)的规定,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程序,符合考试招聘条件,拟分别聘用为张家界市旅游市场促进办公室和张家界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现面向社会公示7天(2014年1月7日至2014年1月15日)。若有异议,请书面反映至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744—8281613(监察室)、8296957(事业管理科),过期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zjjrs.gov.cn/govmach/rlsbj/20140107102700.shtml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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