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考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及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聘用谷振飞等6名同志为我单位员工(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于2014年1月13日前寄送到广西民族医药研究院人事科(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寄出邮戳为准)。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234号,邮编:530001,电话:0771-31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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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药研究院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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