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省平房区招聘雇员公告
来源:平房区政府网 阅读:681 次 日期:2014-01-08 10: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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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缓解我区新城建设因人员不足而产生的工作压力,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发布

(一)招聘计划

1、专业技术岗位:

区人才交流中心雇员1名。

2、辅助岗位:

街道办事处政府雇员5名。

(二)发布方式

平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日起在平房区政府网()上发布公告。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哈尔滨市城区户口。

5、身体健康、健全,体态端庄,五官端正,适合岗位需要。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一)区人才交流中心雇员

要求具有大学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街道办事处政府雇员

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方法

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需先在网上下载表格填写后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本人亲自到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

时间:2014年1月7日9:00-11:00、13:30-15:30。

地点:平房区政府后二楼会议室(平房区友协大街98号)。

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相关证件。1.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3.自行下载打印《2014年平房区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并粘贴一寸彩色照片。

费用:考务费50元,报名现场缴纳。

准考证发放: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14年1月9日8:30-11:00、13:30-16:00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如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代领人需携带本人和考生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五、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

1、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考试科目: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和《公文写作》,两科在同一张试卷上体现,时间为120分钟,分值满分为100分。(可参看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

3、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笔试结束后,将按1:2比例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分值满分为100分,若成绩低于60分将不予聘用。

2、确定人选:总成绩为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满分200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

(三)体检

体检不合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面试后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了解入选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情况,是否有前科劣迹,对考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已确定聘用的人选,将在平房区政府网上公布。

(六)聘用

对确定为聘用人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上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并安排工作,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聘用合同期为三年,正式上岗后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平房区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提出续签意见。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用工形式: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劳动合同制管理,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

(二)招聘人员待遇:

1、专业技术岗位雇员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包括个人应承担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辅助岗位雇员工资标准:1500元/月,其中包括个人应承担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咨询电话:0451-86509377

七、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考)试、面试、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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