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结果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广安市公安局《关于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复检结果及考察工作的公告》精神,由广安市公安局组成考察组,于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3日集中对广安市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的26名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了考察,考察结论均为合格。
二、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等11部门发布的《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精神,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现对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14年1月7日起至2014年1月13日结束。干部群众对拟录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院校根据拟录用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监督电话:
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0826-2348261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2393328
广安市公安局:0826-2396356
广安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guang-an.gov.cn/newscenter/content.jsp?id=63084&classId=0225
二〇一四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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