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5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2年(在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士级资格者,同时需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
5、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报名提交的专业学历或学位,必须是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3年12月31日。
报考专业必须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有岗位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必须具有相应的准入资格。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注册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须变更执业医师注册范围。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等有关材料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二、考试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
在2014年1月8日至1月25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网报照片要求: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者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二)现场确认
附属第一、第二医院人员直接到医院人事处报名确认;附属眼视光医院人员先到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核,口腔医院人员先到医院办公室审核,再由医院将材料统一送交人事处报名确认;其它人员直接到学校人事处报名确认(茶山校区同心楼515-2,联系电话:86689797)。
考生报名确认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及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整理:
1.《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本科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和博士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中专学历不必提供)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具有执业资格的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供该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复印件(均要求A4纸)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证书原件另外装袋,经办人员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
(三)缴费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8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无效报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每人每科收取50元。
(四)准考证制发
自2014年4月2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三、考试范围及方式
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4、206、376)、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15、391)、核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77)、超声波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78)、心电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87)共73个专业的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4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四、考试时间
(一)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7、18、24、25日 | 8:30一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二)纸笔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7日 | 8:30一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5月18日 | 14:00—15:30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4年1月7日
附件:
温馨提示: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来源于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最近更新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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