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3年10月28日)规定的程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和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0574—87899235,联系人:张鑫,监察室0574—87848166,联系人:方定军。
3、反映情况请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月9日
具体拟聘用人员请参照:http://www.nbhrss.gov.cn/rsgl/gkzp/rygs/201401/t20140109_171767.html
窗体顶端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和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备注 |
综合文字 | 钟晓欢 | 女 | 宁波大学/中国现当代文学 | 硕士研究生/硕士 | 2012年7月起在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政工科工作 |
文化建设促进员 | 金慧 | 男 | 宁波大学/运动训练 | 大学本科/学士 | 乒乓球二级运动员证书,证书编号2005PP155/2005年11月18日窗体底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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