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卫生局做好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网 阅读:918 次 日期:2014-01-10 08: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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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公务员局、卫生局,东侨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函〔2013〕388号)文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2014年度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2014年1月8日至25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自行打印《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携带闽人函〔2013〕388号文规定应提交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审核并现场确认后缴纳报考费。各县(市、区)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公务员局职改办商定;闽东医院、市医院、市中医院、市康复医院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该单位人事科确定;市直其他单位(含东侨开发区,下同)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1月24日,地点在宁德市卫生局四楼办公室。各报名点须在2014年1月28日前完成报名确认工作,并于2014年2月10日-14日期间将报名材料上报市卫生局审核。

二、其他要求

1、2013年参考不合格的考生须提交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填写《报名表》时须填写原档案号,报考专业名称必须与上年度报考专业一致,否则成绩无法滚动。

2、流动人员(如:民营、个体医疗机构、临时人员等)的考生《报名表》须经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

3、各报名点要认真审查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仔细核对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4、考生在进行资格审核时除了携带文件规定的材料、证件外,还需提供验证期有效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后取学历的人员还应提供原有学历证书。

宁德市公务员局 宁德市卫生局

2014年1月8日

2014年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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