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要求
1.符合教育部规定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3.本简章适用于四川省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
4.广东考生须在我校招生信息在线网上报名,网址(zs.scu.edu.cn/zhaosheng),报名时间2014年1月15日至2月8日。
二、招生计划
我校将根据专业校考和省级统考考试结果制定分省招生计划。
三、招生专业
美术学、绘画(油画)、绘画(国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书法)、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
1.美术学、绘画(油画)、绘画(国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书法)专业考试要求:考生须按照我校规定的考试地点参加校考,不接受跨省考生报考,要求校考合格,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我校对报考绘画(油画)、绘画(国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进档的考生,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安排专业,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服装与服饰设计
专业考试要求:我校不组织校考,考生须参加美术类省级统考;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招生省份:重庆、湖北、安徽、江苏、新疆、河南、浙江、湖南、山东
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五、校考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
1.校考考试安排
详见附件
2.专业校考考试科目及要求:
详见附件
六、校考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http://zs.scu.edu.cn)网站公布校考成绩,按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校考合格考生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自行打印“四川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七、监督机制:
1.考生须诚实守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监察处将全程参与,予以监督,电话028-85404020。
八、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E-mail:nic8401@sc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
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咨询:电话028-85996626,E-mail:yszyzx@163.com
轻纺与食品学院咨询电话:028-85404037、13458667698
招生就业处地址:成都市成都市西航港川大路二段邮编:610207
艺术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航港川大路二段四川大学艺术学院邮编:610207
欢迎访问:
http://www.scu.edu.cn(四川大学主页)
http://zs.scu.edu.cn/zhaosheng(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
http//www.cdart.cn(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四川大学2014年美术类本科省外招生校考考试安排(美术学/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等)
四川大学2014年美术类本科省外招生校考考试安排(绘画/书法)
四川大学2014年美术类本科省外招生专业校考考试科目及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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