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面向全县招聘规划监察协管员的
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县城建筑秩序管理,加大违章建筑执法监察力度,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在全县范围内招聘20名退伍男青年为规划监察协管员。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本次招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形式。
二、报考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积极进步,具有良好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和社会劣迹人员。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男性,2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威信县户籍的退役军人。
3、在部队获得三等功以上表彰的加10分,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加6分,获得一般表彰的加3分。同等条件下,持有驾驶证、测绘资质、大专以上文凭者优先录取。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1 月 17日至18 日。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22日上午在报名处领取。
3、考试时间:2014年 1月23 日15:00-17:00。
4、考试地点:威信县委党校教室。
5、体检时间:2014年1月25日。
6、报名时需提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相关学历证明 ③、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⑤、一寸免冠照片3张 ⑥、相关公告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及录取方法:
1、考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时事政治》。
2、分值比例: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占4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占35分,《行政处罚法》占10分,《时事政治》占10分。
3、录取办法: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政审、体检合格后聘用,体检由住建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需要递补,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组进行政审。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乡镇或街道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
4、合同签订:经公示无异议按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一年一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员身份及管理:
1、招聘人员为一年一订劳动合同临时聘用人员,由县住建局统一管理,不占住建局行政、事业编制。
2、由县住建局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并把考核作为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六、工资待遇:
1、月薪1500元,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不提供住宿。
2、聘用期满,如因工作需要,本人申请,经考核后可继续聘用。
七、报名地点:威信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所。
联系电话:0870-6125152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