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公安辅助性岗位用工人员。现发布招录简章如下:
一、招录人员构成: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安辅助性岗位用工人员4名(均为男性)。
工作岗位:信息化应用岗位人员。
二、招录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献身公安事业;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力4.8以上,身高在1.70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
4、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同等条件下,熟悉法律知识、有计算机应用从业经历者优先聘用。
5、能承担约4-5天一次的室内信息岗位晚班值守任务。
6、其他方面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本人及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该招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1月24日。
(二)报名地点: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刑警大队(扬州市扬子江北路226号)。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等级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经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3、首次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工资待遇:
月工资为2000元,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事故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本招聘简章由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0783085
二O一四年一月十日
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招录公安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温馨提示:
《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招录公安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扬州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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