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职工队伍建设,解决会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毕业且有实际工作经验人员,充实职工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发布
(一)招聘计划
2014年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会计岗位,计算机岗位,文秘岗位,档案管理岗位。
(二)发布方式
招聘单位从即日起在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招聘岗位工作经验3年以上、具有高、中级会计、计算机职称的人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全日制统招的本科文化程度(有高、中级会计、计算机职称、注册会计师及有公积金工作经验者可放
宽到国家全日制统招大专升本);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高级会计、计算机职称、注册会计师证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会计、财务、计算机、中文、文秘、档案等相关专业。
四、工资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合同后,交“五险一金”,月工资暂定2200元(不含绩效工资)。其他待遇参照在职职工。聘用人员非本市居住者,自行解决户口、食宿等问题。
五、报名方法
(一)现场报名。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信息,于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2月21日期间,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工科(403室)报名。
(二)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级以上职称及相关证件。
(三)体检和考核
经初审、面试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和体检。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协议。
(五)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O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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