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年政法干警(法律硕士)招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阅读:2386 次 日期:2010-01-07 19: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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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拟招生人数:检察院业务方向99人;法院业务方向118人。

第三条 复试包含专业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专业笔试内容为:民法学、刑法学、法理学,总分150分,每门各占50分。

2.面试含专业面试和外语测试,总分70分。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占50分;外语测试考察考生的口语及听力,占20分。

3.复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为220分。

第四条 复试时间为2010年元月16日—18日,具体安排如下:

1.资格审查:元月16日上午8:30-12:00:考生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办理,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和复试登记表。地点:南湖校区文治楼517室。

2.缴费:元月16 日上午。缴费(考生凭填写好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交费,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复试费每人100元)。地点:南湖校区文治楼518室。

3.交复试登记表:考生务必填写复试登记表并交到南湖校区文治楼516室。

4.专业课笔试:元月16日下午14:30-17:30。地点:报到时通知。

5.专业面试及外语测试:元月17--18日。地点:报到时通知。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依照考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定向单位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2.综合成绩是指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务员面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务员笔试成绩×30%+公务员面试成绩×20%+复试成绩×50%

3.复试成绩(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测试)低于132分者,不予录取。

第六条 联系方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网址:www.znjm.cn

联系人:刘老师 杨老师 段老师

电话: 027-88386072 88386146

传真:027-874301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部

网址:yjsb.znufe.edu.cn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27-87508569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研究生部

二○一○年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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