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
来源:浙江省 录用系统网 阅读:2157 次 日期:2014-01-21 11:56:40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浙江省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浙江省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

浙人社发〔2010〕109号

各市、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卫生局,省级各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对人社部发〔2010〕19号中第四条及附件中的7.2第2条中“1)血清ALT或AST增高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如正常参考值上限为X,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是指超过2X)”的理解应为:血清ALT或AST的测定值大于2X的,不合格。如,正常参考值上限为40U/L,血清ALT或AST的测定值大于80U/L即为不合格。同理,判定标准“2)血清ALT或AST增高不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应理解为:血清ALT或AST的测定值大于X且小于2X,如,正常参考值上限为40U/L,血清ALT或AST的测定值大于40U/L且小于80U/L。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卫生厅

二O一O年四月十四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 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 2024年浙江省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2024年浙江省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简要咨询须知| 加入群交流| 手机站点|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 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