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湖南师范大学: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统一考试由我院组织管理,考点设湖南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考试项目分为身体素质项目、辅助技术项目、专项技术项目三部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1.身体素质项目(满分170分):100米跑(90分)、5米三向折回跑(80分)。
2.辅助技术项目(满分40分):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传球垫球、足球运球绕杆射门。
考生只能在上述三个辅项中选择一项考试。考生在选择辅项时,不得选择与其所报专项相近的项目,即篮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排球传球垫球,足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足球运球绕杆射门。
3.专项技术项目(满分90分):考生可在田径(除100米外)、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游泳、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跆拳道中任选一项。
二、考试办法
1.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体育加分与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评分标准》(2014年版)(见湘教考普字[2013]13号)。
2.专业考试定于4月12日至25日在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进行。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缴纳有关费用和参加专业考试。考试项目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报名时填报的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由考生写出书面申请,报所在报名点签署意见、市州及县级招考机构审核同意后,于3月底以前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过期不再受理。
各市州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详见附件
3.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由市州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确定专人(必须是市、县两级招生考试部门的工作人员)带队,按时到考点报到。
三、工作要求
体育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师范大学考点要精心准备,严密组织,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保组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同志担任考官及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报名考试全过程的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二)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考试工作程序。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要严防和严查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严防考生替考行为,充分利用身份核验仪、指纹录入设备等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并做好相关证件比对工作。对发现的考试违规行为,要按规定如实做好记录,并向违规考生开具《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点要立即张榜公布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见附件),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证据材料必须在当天报送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我院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1月20日
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市州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表
温馨提示:
《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来源于湖南教育考试院网,最近更新(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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