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网 阅读:549 次 日期:2014-01-24 1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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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4年2月11日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本人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标题为“姓名+职位名称+准考证号”,邮件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名称、最新联系电话,并明确注明是否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邮箱地址:hbjgwy@163.com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2014年2月19日至2月20日,每日上午9点开始。鉴于面试前需要充分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具体安排见附件。

面试地点: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机关办公楼(请考生到候考室:三楼报告厅报到)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国际机场机场路10号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359路公共汽车终点站—首都机场)

三、资格复审

面试考生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招录职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如:计算机水平等级或认证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政审考察前提供(按附件2内容填写《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承诺书》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检和考察人选将按录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公安(政法编制)职位体能测试时间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单位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对所有报考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报考材料信息虚假或不详实的,按照规定取消考生参加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报到时可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3、面试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10-64596495 64592273。

附件:

1、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2、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承诺书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2014年1月22日

附表1:

2月19日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职位最低分数
0701006003 291221500603 114.4
291221511006
291221540721
291221711214
291221821620
291237891422
291253734017
291262151409
291253312820 114.0
0701006002 291212361013 113.6
291213183125
291222113210
291232090527
291234252208
291237170718
291237202216
291237271610
291239122316
0701006001 291212221128 97.1
291212222412
291212400516
291212401422
291222165011
291236263211
291237300117
291241242222
291254026119
291261053101
0701006004 291232161506 119.8
291243092425
291248022523
0701006005 291211400712 110.4
291223037228
291237864827
0701006006 291212212124 116.6
291222121819
291223037301 115.1

注:标注“#”者为递补人选。

2月20日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职位最低分数
0501001001 291112021129 115.3
291113046421
291115216806
291121632111
291141214929 115.2
0701003001 291211501424 123.9
291214251430
291237130330
0701004001 291211152427 113.8
291237680206
291239341601
0712003002 291211360203 92.2
291211921703
291251142902
291270051720
291270170220
291270170913
0712005001 291248022525 94.8

注:标注“#”者为递补人选。

附件2:

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本人×××,身份证号:×××,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分,已进入该职位面试范围,现因本人原因,无法在面试期间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本人承诺:在政审考察前(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未提交可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承诺人:

日 期:

更多信息请查看国家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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