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晃县畜牧水产局财会工作,促进畜牧水产工作的发展,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批准,县畜牧水产局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财会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资格审查与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调,确保选调人员适应工作需要。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新晃县畜牧水产局财会室会计1名。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清正廉洁,精通业务,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本县范围内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参加工作2年以上(含2年)。
3、年龄40岁以内,1973年1月23日以后出生。
4、有较强的财会功底、财务处理能力,对财务相关法律法规较为熟悉,具有会计资格证。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选调的职位和条件,在新晃政府网、新晃县人事网、新晃县畜牧水产局网站公开发布选调信息。
(二)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6日-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新晃县畜牧水产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45-6222797)。
3、报名者需提供:本人学历证(含第一学历)、会计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符合条件人员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三份,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报名时交新晃县畜牧水产局。
(三)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取消选调资格。
(四)人数比例
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
(五)综合考察。由县畜牧水产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县编办、县人社局、党风廉政监督员一起组织综合考察。
(六)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对象名单报县畜牧水产局党组研究,再报县编办、人社局同意确定试用人选。
(九)试用。经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到岗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县畜牧水产局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察试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本次公开选调相关事宜由县畜牧水产局负责解释,整个选调工作由县编办、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指导,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监督。
新晃县畜牧水产局
2014年1月23日
温馨提示:
《县畜牧水产局公开选调财会人员报名登记表》来源于中国新晃政府门户网站,最近更新(2013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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