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来源: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网 阅读:2169 次 日期:2014-01-26 15: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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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2014年高职招考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福建省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华厦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709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邮编36102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发给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二、学校简介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厦门市社会发展研究会举办的厦门市首家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校于1993年由蔡望怀等知名人士集社会力量筹资创办。创办伊始,学校董事会就坚持“零回报”办学模式,董事会成员不取分文酬劳;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定位,学校法人资产不转移、不分割、不流失,并且建立了风险保障基金,属完全公益性的教育机构。1997年被国家民办高教委授予全国民办高校先进单位。2001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统一招生,是厦门市政府重点扶持的民办高校。2006年荣获“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07年正式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成为国家“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院校。2011年获厦门市政府支持“十二五”申办应用型本科院校。2013年正式申办应用型本科。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现任董事长为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吴凤章,现任校长为我国分析科学与环境分析化学的知名专家、厦门大学原副校长王小如教授。目前全校教职工400余人,在校生近6000人。

学校位于厦门市集美文教区,校园占地面积600多亩,是一个集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后勤服务楼、行政办公楼和体育运动场于一体的现代化校园。学校环境优雅宁静,是养德求知的理想场所。

学校坚持以学科专业建设为基础,不断提升办学质量。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需求,不断调整构建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结构,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经济学为辅的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现设37个专业,其中工学专业达 20个,占专业总数的54%,工学特色明显、服务民生的应用科学及实用技术工学专业优势突出。首批拟设置5个本科专业中,工学涵盖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科学与工程和通信工程等3个专业。

学校以科研创新平台为依托,加大力度引进和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带头人和中青年优秀人才。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教师2人、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入选教师1人、福建省教学名师4人、福建省优秀教师2人。

学校招生情况一直保持良好且呈逐年攀升态势。近三年的考生报考率都远超100%,新生报到率分别为87.05%、88.26%、89.40%,招生总体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民办高职院校第一。近三年,学校学生获得市级以上个人和集体表彰217人次(项):国家级21人次(项)、省级129人次(项)、市级67人次(项);其他荣誉33人次(项)。其中,在福建省高职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6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30个,优秀奖28个,总成绩位居福建省同类院校前列。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2013年连续在国家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突破,获得国家级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

学校在在校生规模略有增长的同时,以质量工程建设和教育改革试点项目为抓手,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全力加强内涵建设。承担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改革试点》和《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工业文化对接的研究与实验”的课题实验学校》等国家级教改课题2项,省市级教改项目3项;建成省级示范专业1个,市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5门,市级精品课程2门;出版教材专著48部。建有中央支持建设实验、创业和培训基地5个;福建省支持建设实验基地5个;全国行业系统实践基地2个;厦门市支持的实验实训基地3个。

学校以应用技术研究为着力点,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在201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内涵建设评价中,科研创新平台指标名列第一。学校现有福建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测试剂与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厦门市应用技术研究院1个,厦门市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实验室1个,厦门市环境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获得中国计量认证资质的分析测试实验室1个。其中,2011年厦门市科技局依托该校建设了“厦门市应用技术研究院”,致力于打造一个集应用技术服务、成果转化和实用型高端技能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该平台围绕厦门市产业的发展,重点面向食品药品安全检测、环境监测、电子信息、现代物流四大领域,助力厦门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学校近五年累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33项,总经费达435.24万元。其中合作参与国家海洋局第三研究所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合作参与福州大学的国家863计划课题1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1项;省教育厅A类项目5项、其他项目1项;市级科研项目6项;校企横向课题18个。现有专利授权2项,近五年教师发表论文200余篇。

学校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积极与海内外高校交流合作,先后与美国伊利诺伊中心学院、香港专上书院、台中科技大学、台湾勤益科技大学、台湾树德科技大学、台湾亚洲大学、台湾侨光技术学院等学校签订合作交流协议,互换教师、学生,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近几年,学校选送了30余名学生前往台湾各高校交流学习。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办学二十年,办学规范,社会认可度高。在办学规模、学科与专业结构、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水平、基础设施、办学经费和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均达到了教育部规定的设置普通本科院校的条件,并为建设一所办学特色鲜明、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院校拟定了发展规划,制定了保障措施。

三、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

(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对象

福建省高职招考的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允许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所有报名高职招考的考生均需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办理网上报考手续和参加考试(详细参照闽考院普【2013】20号)。

五、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4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原则:我校原则上按“专业清”的录取规则, 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生源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再将高中组或者中职组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

(1)当填报该专业的第一专业志愿生源充足时,取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倍考生进行面试(1:2),再根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可视同组其他专业录取空缺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2)当填报该专业第一志愿生源未达到计划数时,经面试后择优录取。

4.综合成绩=考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5.录取工作进程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精神进行安排。

六、2014年高职招考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具体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具体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集美校区宿舍住宿费为1400元/学年。

3.退费办法(闽价【2006】费154号):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七、奖、助学措施

高职招考学生与统招学生享有一样的奖助学待遇。学校坚持公益办学,已于2002年着手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建成“奖、助、减、勤、缓、补、贷”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学生自主项目总数为33项目,类型众多。目前,学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5%约200万元作为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专项经费,资助覆盖面占在校学生总数的29%。详细见列表:

序号 奖学金 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厦门市教育基金会陈氏助学
3 常勋奖学金 厦门市教育基金会洪氏助学
4 蔡望怀奖学金 厦门市高校贫困生专项补助
5 蔡望怀锐进奖学金 常勋助学金
6 洪涛奖学金 蔡望怀助学金
7 创新奖学金 洪涛助学金
8 单项奖学金 郑学檬助学金
9 专业奖学金 红十字德高广告助学金
10 隆力德奖学金 临时生活补助
11 瑞丰奖学金 就业补助金
12 “会展”企业奖学金 就业培训补贴
13 平安奖学金 返乡补贴
14 三安奖学金 服兵役学费补偿
15 三支一扶奖励 新生绿色通道
16 创业奖励 平抑基金
17 人人乐定向班奖学金 勤工助学专项经费
18 / “会展”企业助学金
19 / 西部新生路费补助

八、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于子高教委授予全国民办高校先进单位,招生网址:http://zsb.hxxy.edu.cn

蒙古自治区了一系列成果,学院网址:http://www.hxxy.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92-6276222、6279222

招生咨询QQ:781051971、1353585377

招生办传真:0592-6276216

招生投诉电话:0592-6276206

九、本章程由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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