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科,各市属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张家界航院组织(人事)部(处):
根据《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张发〔2009〕10号),为加大人才政策实施力度,切实加强人才保障,全面了解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情况,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4年度现有优秀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有优秀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的申报范围
市属企业、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凡有符合张发〔2009〕10号文件涉及到的现有优秀人才条件的,均进行现有优秀人才申报;凡本年度有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均进行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
二、现有优秀人才的申报对象和内容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属于现有优秀人才的申报对象:
1、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省级优秀专家;
3、国内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二)申报内容:
凡单位有符合现有优秀人才申报对象的,均填写《张家界市现有优秀人才申报表》(见附件一)、《张家界市现有优秀人才资格确认审批表》(见附件二)、《张家界市现有优秀人才社会优待证申领表 》(见附件三),并同时报送现有优秀人才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最新成果材料;用人单位对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和创业创新业绩的评估报告;用人单位与优秀人才个人签订的服务五年以上的协议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已被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为优秀人才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要求
市直相关单位需要按人才引进方式聘用双高(指高学历高职称,高学历指硕士研究生以上、高职称是指副高以上)人才的,在编制和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申报计划应结合本单位工作性质、岗位需求和专业条件,填写《2014年度张家界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表》(见附件四)。凡未申报引进计划的,事业单位一律不能按人才引进方式直接聘用工作人员。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市直各相关单位应于3月18日前报送各项表格及资料,所报送资料需加盖单位印章,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市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现有优秀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的申报工作,确保申报质量,按时完成申报任务。
《张家界市现有优秀人才申报表》、《张家界市现有优秀人才资格确认审批表》、《张家界市现有优秀人才社会优待证申领表》、《2014年度张家界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表》样表请点击www.zjjrs.gov.cn网站,在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地址: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市委办公楼511室)。
联系电话:8223056 邮箱:zjjrck@163.com。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3日
附件1:张家界市现有优秀人才申报表
附件2:张家界市现有优秀人才资格确认审批表
附件3:张家界市现有优秀人才社会优待证申领表
附件4:2014年度张家界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表
温馨提示:
《附件点击下载》来源于张家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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