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类别 | 竞赛(项目)名称 | 获奖等级 | 计分 | 备注 |
1 | 学科竞赛类 |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 | 全国三等奖以上(含) | 20 |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
2 | 科技创新类 |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 | 全国三等奖以上(含) | 20 | 须以第一作者参加 |
3 | 语言文学特长类 | 正式出版文学专著、“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 | 全国三等奖以上(含) | 20 | 须以第一作者参加 |
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 | 全国优胜者 | 10 | |||
4 | 体育特长类 | 省体育局审核批准 |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 20 | 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 |
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 | 前3名 | 20 | |||
4-6名 | 15 | ||||
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 | 前3名 | 20 | |||
4-6名 | 15 | ||||
注:1、4大类的获奖分数类别间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20分; 2、上述各类均须为学生高中阶段取得的成绩,同一类中不同奖项可以累加,最多可以累加2项;同一类中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以最高奖计算,不重复计分; 3、未尽事宜,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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