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和技术侦察队伍专业技术职位专业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6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考区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14年4月13日 上午9:00—11:00 专业考试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9:00—14日17:00;资格审查并办理网上确认手续时间为2014年2月11日—17日正常上班时间。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4年度全国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和技术侦察队伍专业技术职位专业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江西省人事厅、江西省公安厅《转发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队伍试行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制度的通知〉的通知》(赣人字〔2004〕220号)和《关于铁路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和技术侦察人员纳入公安机关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制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99号)要求的在职在岗民警均可报名(详情可在公安网省公安厅人事处网页10.136.14.9/index.php上下载)。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
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报名流程;进入报考人员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并记录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选择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附件2)。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将作为报考人员的登记标识,必须填写准确并妥善保管,以防报考信息泄露。注册成功的报考人员打印《报名表》2份(一份交公安部门备存、一份交人保部门备存)。
铁路公安系统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单位代码项中填写“347”;地方公安系统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单位代码中填写“312”。
(二)现场资格审查并确认
设区市及以下公安机关报考人员持《报名表》(2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所在县(市、区)公安局盖章审核后,送设区市公安局进行复审,复审后由设区市公安局统一到设区市人保部门办理网上确认手续,省公安厅机关的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公安厅人事部门办理资格审查和网上确认手续。
铁路公安报考人员由所在公安处人事训练部门资格审查后,送南昌铁路公安局人事训练处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其中技术侦察有关资料审查由公安机关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好保密工作。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二张(备原件);
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确认成功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报考人员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确认结果,并按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所规定的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实施
(一)加强考场管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考风考纪,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二)技术侦察各专业属绝密,需单独设立考场,每个考场由省公安厅选派1名,人事考试中心选派2名工作人员共同监考。公安部门选派的工作人员负责试卷发放、回收、装订等工作,人保部门选派的工作人员负责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时,如实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记录,但不得接触试卷和复习材料。其余专业监考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监考人员要加强考场管理,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查看本人与照片是否一致,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等有关内容。
(三)本考试直接在试卷上作答,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考试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资格考试规定,负责做好试卷的回收、密封、保管工作。
(四)试卷寄送时间、地址及试卷评阅专业、级别按人考中心函〔2013〕69号文有关规定办理。
五、考务费用
考务费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按35元/人标准统一拨付。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和网上确认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14年度全国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和技术侦察队伍专业技术职位专业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公安厅
201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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