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和湖南中医药大学领导下,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科,具体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院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新进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爱岗敬业,刻苦勤奋;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团结协作,品行端正;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及其它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此次招聘岗位分为急需人才岗位和高层次人才岗位两类。详细情况可以致电或者到招聘单位进行咨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hnrst.gov.cn、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www.hnzyfy.com/index.php) 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2014年2月19日17时止。
2、报名地址: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实验楼7楼人事科和护理部。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请应聘人员携带填好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自行下载,http://www.hnrst.gov.cn 毕业推荐材料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请于2月17日—2月19日携带上述材料直接到医院人事部门报名,报考护理岗位的到护理部报名。非应届毕业生应聘医生,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且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注册期内;但在毕业后至报名应聘前,国家和省里尚未组织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的应聘者,不需要提供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已通过考试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执业等资格,因未就业导致无法注册,但还在国家规定的注册有效期限内,可不提供注册证明材料。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1个岗位,多报者,取消应聘者资格。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将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应聘急需人才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高层次岗位和岗位要求为副高以上职称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岗位要求为副高以上职称的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
(2) 应聘医、药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操作、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40%、专业技能考核40%、试教2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技能操作和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和试教人员。技能操作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动手能力。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等。
(3)应聘护、技、导诊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专业技能考核40%、面试60%)。
技能操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操作,技能操作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动手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技能操作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等。
(4)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等。
考试时间及具体事宜我们将在医院官网进行通知。参加考试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核查。
考试成绩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予以公示。
(五)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应届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人事科:0731-85600660 护理部85600714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14年1月26日
2014年度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层次招聘计划及要求表
2014年度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需人才招聘计划及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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