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在丽水市区范围内招聘1名驾驶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吃苦耐劳。
2、高中以上学历,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家住本市区的丽水市常住人口。
3、持C1及以上驾驶执照,有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近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退伍军人、大专以上学历、持B照以上、有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带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书、近年未发生交通事故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于2014年1月28日至2月14日到丽水市供销社办公室报名(丽水市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40办公室),逾期不受理。联系电话:2091995。
三、录用办法
经路试、面试、政审后,择优录用。
四、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编外用工规定与本单位编外用工同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
丽水市供销社办公室
201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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