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资格的全日制高等院校。
学院于2002年创办,坐落在国家著名的风景城市厦门。学院目前拥有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教学区,6000余平方米的学生宿舍以及宽敞的田径场和大量的专业实验实习场所,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教学条件和生活环境。著名风景区鼓浪屿音乐厅、中国动漫集团厦门基地等是我院的艺术实训基地。2010年厦门市政府在翔安文教区划拨土地200余亩,支持学院建设现代化新校舍,现已投入建设之中。
学院现有教师160余人,集结一批由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及海外留学归来的艺术教师及其他各类专业人才。学院秉承“礼乐成人,有教无类”之办学理念,凭借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以培养市场需求、知识全面的两栖、多栖人才为办学宗旨,为社会培育创新型和实用型专业技能人才。
学院建院以来以特色办学著称,办学成果显著,先后被全国教育发展“十一五”计划重点课题组指定为“艺术学科教研基地”、“中国特色教育示范基地”、“中国创新教育示范单位”,2010年学院被列为教育部高教司立项的全国首批五所“中国特色院校重要案例”之一。2011年经北京市教委和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北京舞蹈学院在我院正式建立福建省唯一的本科学历教育函授站;同时,我院也是北京舞蹈学院舞蹈考级和中国舞蹈家协会舞蹈考级厦门培训基地;近几年来,受上级部门委托,我院多次承办各种规格的舞蹈编导培训班和校园舞蹈师资培训班,为地区文化事业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一.招生对象:(满足其中一项条件即可)
1.普通高中2014级应届毕业生;
2.应往届中职、职高毕业生;
3.年满18周岁的同等学历者。
二.录取原则:
1.普通高中生报考我院各专业,按考试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中职生按各自报考类别的考试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类和美术类的中职考生,还需参加2014年福建省音乐类或美术类省统考,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助学政策:学院设有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制度。
五.毕业: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国家教育部认可、福建省教育厅监制的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毕业证书。本院应届毕业生还可参加由福建省联考联招委员会组织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联考,以及专升本成人高考,升入本科阶段学习。
六.就业:
学院历届毕业生就业方向为各类艺术表演团体、学校、电视台、电台、企事业宣传部门、文化馆站、培训机构、文化艺术传播机构等。
七.招生专业: (国家计划内统招,高职高专层次,学制三年)
类别 | 招 生 专 业 | 代码 | 学费(学年) | 其他费用 |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专业特色 | ||||
艺术类 | 音 乐 表 演 | 声乐表演(美声、民族) | 采用因材施教的培养方式,打造复合型音乐人才 | 670202 | 9500元 | 1.住宿费4、6人间分别为1200元/年、1500元/年,不含寒暑假住宿费,房间有空调、浴室、热水器,宽带入室; 2.书籍代办费550元(多退少补); 3.保险费100元/学年(自愿参加); 4.生活用品、军训服装等代办费450元; |
器乐表演(钢琴、古筝等) | ||||||
流行音乐(声乐、器乐) | ||||||
电脑音乐制作(MIDI) | ||||||
学前艺术素质培养 | ||||||
音乐剧表演 | 音乐剧表演 | 培养集演唱、表演、舞蹈为一体的复合型人才 | 670215 | |||
歌舞表演 | ||||||
茶文化艺术(定向委托培养) | 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集才艺、茶道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 | |||||
艺 术 设 计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培养科艺结合、强化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 670101 | 8500元 | ||
建筑设计 | ||||||
环境艺术设计 | ||||||
室内设计 | ||||||
动漫设计 | ||||||
普通类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电视摄影 | 培养全方位、多角度创新影视后期制作技术的专业人才 | 670304 | 9500元 | |
影视剪辑 | ||||||
灯光照明 | ||||||
数字影视特效 | ||||||
公共事务管理 | 艺术管理、文化创意 | 为文化行业培养文化创意与艺术管理实用型人才 | 650201 | 7500元 | ||
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 | 培养集抢救、修复、保护与管理文化遗产的技术型人才 | |||||
旅游服务与酒店管理 | ||||||
人力资源管理 |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
编 导 | 戏剧影视编导、电视剪辑 | 为影视业培养专业的编导及制作人才 | 670207 | 9500元 | ||
电 子 商 务 | 文化创意产业网络营销编辑、财务管理 | 培养具有网络营销创意思维,营建文化产品网络营销专业人才 | 620405 | 7500元 | ||
影 视 表 演 | 戏剧影视表演 | 集影视表演、舞台表演、播音主持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 | 670205 | 9500元 | ||
播音主持 |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春波路7号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61101
电话:7768815李老师 7768816杨老师 0592-2570185言老师
传真:0592-776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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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zsb@xmyanyi.com
微博:厦门演艺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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