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宾县调查队科员 | 1101708001 | 708243051502 | 110.8 |
宁安调查队科员 | 1101708003 | 708223122816 | 106.3 |
请以上考生按照《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的要求,尽快准备有关材料,在2月14日之前递交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联系电话:0451-86226311。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街24号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收(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50040。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
201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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