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证书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阅读:810 次 日期:2014-02-08 09: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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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按照泸州市人社局的工作安排,从2014年2月起将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职改办)承担的考试类证书办理工作调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将考试类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从2013年以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上报名参加的各类职称、执(职)业资格(水平)考试,且报名点选择“泸州市”、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二、办理方式

(一)证书办理材料

考生不再上交原来由考生填报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和个人证书相片,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制作。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认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按规定上传白色背景(或浅蓝色背景)证件照。

(二)证书办理程序

在省上通知领证时,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回需要完善的空白证书,按批次制作相应的表格、完善证书办理事项,到市、省职改部门办理证书。

(三)证书发放事项

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好证书后,将及时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证书管理”栏目发布证书领取通知。其中:全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卫生副高考试合格证和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一般按考生工作单位分县区发放。请考试合格的考生在省上成绩公布3-6月后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查看领证通知,凡是列入领证名单的考生,请按照领证通知要求及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

考生本人领证:持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该项证书所需的其他资格证原件

他人代为领证:持代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消磁身份证)、考生本人该项证书所需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本人委托领证申请(含考生签名和手印)

单位代为领证: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消磁身份证)、考生本人该项证书所需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本人委托领证申请(含考生签名和手印)

三、其他事项

非四川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考试项目的证书办理暂不执行以上事项。

(一)会计(初、中、高级)考试资格证书办理发放:泸州市财政局。

(二)卫生(初、中级)考试资格证书办理发放:目前,省人社厅已将该项工作移交省卫生厅办理,我市待省上进一步明确后另行通知,暂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收“执业资格登记表”。

201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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