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招聘启事
来源:南宁人才网 阅读:1355 次 日期:2014-02-10 0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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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工作人员,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

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城市管理监督员15人,其中邕宁区9人、仙葫开发区6人。

三、工作地点和内容

1.工作地点:主要在邕宁区、仙葫开发区

2.工作内容:

(1)在所负责的区域内进行巡查、发现、上报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

(2)对电话、公众、新闻媒体等投诉举报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3)对城市管理事件或部件处理结果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4)完成监督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段为8:00—21:00,实行三班二运转轮班制。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五年一聘,试用期三个月,并接受培训。

(二)基本工资1330元(含个人社会保险)+绩效工资(70-500元)。如本市出台最新工资政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依法享受婚假、产假、年休等假期;人事档案在南宁市人才中心托管,费用由聘用人员自付。

  五、应聘人员的资格和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其中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南宁市户口;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优先考虑户口在邕宁区、仙葫开发区的人员和居住在上述两地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

(6)存在不适宜担任监督员岗位其它情形的。

六、应聘提交材料:提交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复印。

(1)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复印件各1份;

(2)填写《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1份;(3)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二孩证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复印件各1份;

(4)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单位方位: 双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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