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标准:艺术专业三级导演须具有较好的文艺修养、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生活积累;熟练掌握导演技巧,有独立的导演能力,导演的部分作品获市级以上奖项或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进行理论论述,公开发表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具有指导初级专业人员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导演工作的艺术专业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四级导演资格5年以上。
四、计算机条件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四级导演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定的导演经验,基本掌握导演的技巧,有独立或合作新创剧目的导演能力;
(二)能胜任新创剧目的助导工作,在合作导演中发挥一定作用。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四级导演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和合作参加导演大型剧节目一部或中小型剧节目二部以上;
(二)独立和合作排演的剧目演出超过五场以上;
(三)独立和合作导演的新创剧目获市级二等奖以上。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四级导演资格期间,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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