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标准:艺术专业一级指挥须具有深厚的文化艺术修养、广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生活积累,掌握国内外指挥艺术的发展动态;有很深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指挥技巧,形成鲜明的个人艺术风格,成功地担任各种风格、题材的大型曲目的指挥工作,其中的部分作品在国家级或省级评奖中获较高奖项,并产生广泛深入的社会影响,业绩显著;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进行系统的理论论述,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著作;具有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下一级专业人员的能力,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人士度。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乐队指挥的专业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二级指挥资格5年以上。
四、计算机条件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二级指挥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精湛的指挥技能和深厚的艺术造诣,有丰富的指挥经验和很强的训练乐队的能力,并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形成个人独特的艺术风格;
(二)取得二级指挥资格期间,多次成功地担任各种不同风格的交响乐、歌剧、舞剧、民族管弦乐队、合唱团、大型音乐歌舞演出专场等大型剧目乐队的指挥工作,出色地完成指挥任务;
(三)乐队的整体演奏水平有很大提高,对指挥艺术贡献显著,在国内乐坛有一定的影响和较高的各名度。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二级指挥资格后,担任指挥的作品(剧、曲目)获省级指挥一等奖或国家级指挥二等奖。
七、著作、论文条件
取得二级指挥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高深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做出系统的理论论述,出版过著作;
(二)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高水平的专业研究文章5篇,对培养优秀的专业人才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八、破格条件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人员,取得二级指挥二年以上,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可破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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