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 | 0401003001 | 185111931106 | 119.90 |
请以上考生按照我委网站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考录面试考生提供材料的通知》要求,于2月12日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并邮寄相关资格复审材料。
联系电话:010-63193744。
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
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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