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标准: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须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推广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创性推广课题,能创造性的解决重大的、关键的本专业技术问题,并取得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或具有较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推广成果,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国家或全省重大推广项目;培养出较高水平的推广科技人员,具有培养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求真务实,崇尚科学,积极为我省经济发展服务。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了高级工程师农艺师(或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农业工程师、高级水产工程师)(下同)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高级农艺师资格后,具备条件下列条件二项:
(一)曾提出过有重要学术研究和实用意义的推广课题,在推广前沿进行开创性的工作;
(二)曾编写出具有重大影响的科学论著;
(三)负责指导过国家重大推广项目或攻关项目的研究工程工作;
(四)主持或为主参与制定本专业技术推广规划;
(五)举办过高层次、高水平的科学讲座。培养出合格的研究生或指导高中级技术人员工作;
(六)解决过重大农业技术推广疑难问题;
(七)获得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本专业专利二项。
六、业绩成果条件
获得国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二)获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二项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三)主持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取得显著的成果,推广面积和技术水平达到规定要求,并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四)主持的国家级推广项目,经部级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五)主持研制开发的实用技术有两项以上重大改进,经部级专家鉴定通过,已在全国推广,并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高级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发表高水平的论文,出版有价值的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编公开出版的全国性或省级农业学术、技术推广教材二十万字以上;
(二)在国家级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文章三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在省级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四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
(四)正式出版过不少于十万字著作的作者。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高级农艺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者(前七名),或三等奖(前五名);
(二)获省长特别奖(前五名);
(三)获省(部)级一等奖(前五名)或二次获省、部级二等奖(前三名)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四)作为第一主笔人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四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或在省级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五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或亲自编写具有较大影响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专著(二十万字以上),或译著(五万字以上)并正式出版;
(五)组织、主持或承担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技术攻关课题,突破了重大技术难关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填补了本行业国内外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九、附则
(一)材料依据:
1、各种奖励、鉴定、审定、批准等,必须以相应的证书、文件、奖状等为依据。
2、科技、工程项目级别的认定, 以计划文件、项目合同书、计划责任书为依据。
3、提高或增加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数字,须提供专家评估鉴定证书。
(二)名词涵义:
1、主持人:是指承担科研、科技成果推广或工程项目任务,从总体设计、组织实施、全面管理到项目结束,在总结、鉴定、验收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面地组织、指导的第一负责人。
2、参与主持和主要参加者:参与主持是指科技、工程项目进行中作为主持人的助手,参与总体设计方案的制定到项目结束全过程,协助主持人负责组织实施,或负责某一重要方面的工作;主要参加者是指科技、工程项目中,在主持人的领导下参与项目全过程或某一重要组成部分的工作,亦称项目执行人、主研人员或骨干人员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3、主要完成者:是指对某项科技、工程、技术成果做出某方面重要贡献的人员。
4、独立撰写的论文:是指本人独立撰写、发表的论文;或本人执笔撰写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合著论文。
5、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等级或本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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