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标准:机电专业工程师须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划、规程。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训和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机械、电气(器)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机电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和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安装、维修及运行以及于其关联的其他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称职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治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及其主要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与生产管理
(二)对进行发展有影响的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的主要部分的研究、设计、制造与生产管理;
(三)大型一项或中型三项工程成套项目的研究、设计及安装调试;
(四)两项以上本企业主导产品的研究、设计、制造及生产管理,性能达到同行先进水平;
(五)三项以上高性能、高技术产品关键部件或技术密集的复杂的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和生产管理;
(六)较重大专业技术经济分析和市场分析,被主管部门或单位采纳,并经实践检验基本准确;
(七)制定、编写并用于实际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八)配合相关任务完成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并提出报告,具有指导实际作用,得到有关方面认可。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管理及其相关任务,成果通过鉴定验收;
(二)国家、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大型一项或中型三项工程成套项目的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通过鉴定或验收,并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两项本企业主要机械、电气(器)产品的研究、设计、生产,或引进、消化、吸收、创新、通过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完成省(部)级列为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一项,或市(厅)推广的科技成果三项,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省(部)确认的定型产品开发二项,并转化为商品生产;
(七)完成过比较复杂和技术难度的设备管理、设备维修或动力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修工作的全过程;
(八)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了较明显成就,作出了较大贡献。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价值的专业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
八、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二)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指本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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