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标准:交通运输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的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道路与桥梁的规划、勘察、设计、科研与技术开发、工程管理、施工、监理、养护、和从事汽车运输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车辆检测、公路机械运用与管理;
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中的规划、勘察、设计、标准及规范编制、定额编制、科研与技术开发施工、监理、维护、港口机械应用以及从事地方铁路运输专业的组织调度、机务管理与维修电器工程、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科研与技术开发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规划、勘察、设计等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过一个以上省级或二个以上市级公路规划项目,并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和有关文件的编制或完成过一个以上大型或二个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并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该项目已通过评审或交付施工。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主持完成过一个以上区域性布局规划或水系航运规划或二个以上综合性港口或内河航运规划项目,并负责完成本专业规划报告的编制。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主持完成过三个以上大、中型或五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测量或勘探,并负责提出技术报告。
4、主持完成过一个以上大、中型或三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设计,或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个以上大、中型或五个以上小型项目的设计。
5、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一项以上不低于由二百个主要零部件组成的汽车或工程机械专用保修设备的设计。
(二)从事科研、技术开发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过一个以上省部级或主持完成过二个以上市厅级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并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
2、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一个以上复杂的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或二个以上复杂的车辆、公路机械或其他技术改造项目,并负责主要技术工作。
(三)从事施工、监理与管理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主持完成过一个以上省级行业标准、定额或规范的制订或修订,并负责完成主要章节的编写或修订。
2、主持完成过三个以上大型或四个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和有关文件的编制,该项目已通过评审或交付使用。
3、主持完成过一个以上大型或二个以上中型项目的工程管理、施工或监理,并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该项目已通过验收,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4、主持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或二项一般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并负责主要技术工作,该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5、主持完成过十个(道路交通工程五个)以上大型或十五个(道路交通工程十个)以上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文件的审核。
6、主持完成过一个以上大型或二个以上中型项目的绿化工程或机电设备的配置、调度、维修和保养工作,并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组织完成过汽车或公路机械的大修,解决过大修中复杂的技术问题。
7、主持完成过B级及其以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整套设备的安装、调试,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8、主持完成过一项以上大件货物运输(或特殊条件下的散货、集装箱运输)全过程的生产组织,或一项以上较大型运输项目的方案论证、技术评估,并组织实施。
9、作为技术骨干主持完成过一项以上大型公路机械(如拌和站、摊铺机)施工方案的制定、实施或一个以上大型公路工程项目综合机械化的施工。
10、作为主要技术骨干主持完成过二个以上大、中型或五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负责完成研究报告本专业章节的编制。
11、作为技术骨干主持完成过一个以上大、中型或二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或一个以上大、中型或三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维护。
12、组织或主持过中型以上港口机械的安装、调试、管理,并负责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或二台以上大型工程机械的检(大)修或设备购置、监造,或技术改造方案的审定和实施。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三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主持完成的省级(市级)公路规划项目或编制的省级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已通过评审鉴定或颁发使用。
(四)主持大中型项目的工程管理、或监理,已通过工程质量检验并达到优良等级,或主持完成的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五)负责主持的大、中型道路交通工程项目的运行、养护、管理,始终保持正常状态,并解决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
(六)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解决了本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难题,或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等主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
(三)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交流论文2篇以上。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工程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并被省(部)级授予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三)担任大、中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一项或中型工程二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级权威部门鉴定,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域空白。
(四)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省级五篇以上,或正式出版专著一部(独著十万字以上,合著二十万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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