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标准:制药(医疗器械)专业工程师须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药品原铺料研究、设计、生产和技术管理,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其他技术工作的工程师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研究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是本行业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的主要参加者,能独立承担项目实施全过程和具有解决较复杂问题的能力;
2、曾参加市(厅)级以上研究课题二项以上,并是单项研究报告的撰写人。
(二)从事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型及以上项目的科技攻关、研究开发,完成任务较好;
2、参加中型以上项目的设计工作,完成任务较好。
(三)从事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掌握本专业生产技术、质量管理方法,负责或组织处理过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中出现的较复杂的问题两项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
2、参加本企业生产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工作,成绩较突出,或在降低原材料、能源消耗、提高产品质量工作中做出较显著成绩;
3、承担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二项以上,并取得较显著成绩,或参加引进项目工作中的管理,在消化、吸收创新过程中做出较显著成绩;
(四)从事医疗器械、制药设备的标准化、质量检测、安装维修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医疗器械、制药设备的研究、设计、生产,完成任务较好;
2、参加标准化研究,作为主要起草人承担过一项以上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或二项以上地方或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编写任务;
3、参加大中型或复杂医疗器械全项目检测工作,并编写检验细则和检验报告;
4、参加复杂产品或小型项目的检测、安装、维修工作,能解决其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有一定价值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一项(发明人);
(三)完成的开发或成果推广项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项目一项以上,并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论证审查通过;
(五)参加完成的本专业生产技术改造或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六)在生产、质量、技术管理中采取了有效措施,使本企业产品水平、产品质量、企业管理有明显改进和提高,经济效益较显著。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价值的专业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
八、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二)本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或课题等级,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明确等级划分的,可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项目或课题包括国家和省、部委下达的合同规定的两类。
(三)本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将随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当调整。
(四)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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