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标准:农业机械专业工程师能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的技术工作;掌握本专业的规范、规程、法规和标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并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本专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设计新技术开发项目,并能发现生产及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和解决;在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传授科学技术知识和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农业机械化(包括农机推广、农机维修、农机鉴定、农机监理等)和农村新能源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研究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是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的科技攻关或研究开发的全过程的主要参加者,完成任务较好;
2、曾是本行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项目的主要参加者,能独立承担项目实施全过程和具有解决较复杂问题的能力。
3、曾参加市(厅)以上研究课题二项以上,并是一项研究报告的撰写人。
(二)从事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担任一项大型工程项目设计分项技术负责人;
2、曾担任二个中型或三个小型项目设计的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其中担任过一项工程设计代表),并在工程项目中发挥较好作用。
(三)从事生产、技术引进、开发、推广、管理和服务的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掌握本专业生产技术或管理方法,曾负责或组织处理过生产技术和管理中出现的较复杂的问题二项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
2、曾参加本单位二项以上生产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工作,成绩较突出;
3、曾承担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二项以上,并取得较显著成绩;
4、曾在降低原材料、能源消耗、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促进营销工作中做出较显著成绩;
5、曾参加引进项目工作中的管理,在消化、吸收创新过程中做出较显著成绩;
6、曾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编写标准、技术规范、规程或管理规定,实施后效果良好。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完成的研究开发或成果推广项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得到相关方面认可(相关方面包括:业务主管部门、协会或学会、专业会议)。
(三)承担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项目二项以上,并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论证审查通过。
(四)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的本专业生产技术改造或技术攻关项目,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五)在生产、技术管理中采取了有效措施,使本单位产品水平、产品质量、企业管理有明显提高和改进,经济效益较显著,并得到相关方面认可(相关方面:业务主管部门、协会或学会、专业会议)。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价值的专业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
八、附则
(一)主持人:是指承担科研、科技成果推广或工程项目任务,从总体设计、组织实施、全面管理到项目结束,在总结、鉴定、验收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地组织、指导的第一负责人。
(二)参与主持和主要参加者:参与主持是指科技、工程项目进行中作为主持人的助手,参与总体设计方案的制定到项目结束全过程,协助主持人负责组织实施,或负责某一重要方面的工作;主要参加者是指科技、工程项目中,在主持人的领导下参与项目全过程或某一重要组成部分的工作,亦称项目执行人、主研人员或骨干人员,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三)主要完成者:是指对某项科技、工程、技术成果做出某方面重要贡献的人员。
(四)独立撰写的论文:是指本人独立撰写、发表的论文;或本人执笔撰写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合著论文。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