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 录用工作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序号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最低分数线 |
1 | 901752002 | 752146050917 | 115.8 |
2 | 901752004 | 752113020325 | 114.6 |
3 | 752150032015 |
请以上考生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的要求,提供材料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联系电话:(023)86668933 86668855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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