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经研究,现将修改后的《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2003年8月20日印发的冀职改字[2003]13号《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自起废止。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2014年河北省卫生专业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2014年河北省卫生专业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