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4年2月20日进行,上午9点开始,下午1点30开始,分职位进行。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点3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点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报到地点:国家旅游局503会议室(先在国家旅游局北门传达室集中等候,工作人员统一领入)。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
面试人员名单注(按准考证号排序):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面试时间 | 入围分数 | 备注 |
144111291928 | 401001001 | 资产管理处主任科员 | 20日上午8点30分报到 | 111 | 递补 |
144111420826 | 111 | ||||
144111421403 | 111 | ||||
144111930420 | 111 | ||||
144170391221 | 111 | ||||
144132020309 | 401002001 | 质量监督处科员 | 20日上午8点30分报到 | 120 | |
144137780930 | 120 | ||||
144139011729 | 120 | ||||
144170401423 | 120 | ||||
144170450426 | 120 | ||||
144111320229 | 401003001 | 劳动工资处科员 | 20日下午1点报到 | 120 | |
144113013814 | 120 | ||||
144134031113 | 120 | ||||
144134035911 | 120 | ||||
144139012704 | 120 | ||||
144170202125 | 120 |
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后,我局将电话通知考生,未入选者不再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三、其它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面试确认通知中要求邮寄材料复印件的相应原件。对有关信息具有弄虚作假、隐瞒影响录用病史行为的报考者,不予录用。
2.考生参加考试时不得使用手机、电子记事本、计算器、字词典等工具和设备,违反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应在面试前2天告知我局人事司。凡随意放弃面试的,我们将把考生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录在案。
4.我局将组成专门考察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安排拟录用人员在我局相关部门见习1个月(见习期内我局负责安排住宿,给予适当补助)。考察有不适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不予录用。
咨询与监督举报电话:010-65201926或65201910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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