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名进入我局面试名单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按照 录用工作有关规定,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分数排序依次递补以下面试人员:
递补人员表
职位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人事科教司培训教育处 | 0401008001 | 134114052911 | 116.00 |
请递补考生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局机关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作好面试准备。
联系电话:010-64481263, 64481102
中国民用航空局人事科教司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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