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关干部选任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进一步优化机关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合理配置机关人才资源,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业绩优的过硬队伍,为办成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竞岗职数
1、正科级领导职位3个
2、主任科员职位3个
三、面向范围
局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四、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能够结合本职岗位的要求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独当一面地处理好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备竞争职位所需要的各项综合素质和业务知识。
3、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工作积极主动、模范带头、任劳任怨、乐于奉献,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团结同志、联系群众,恪守职业道德,集体荣誉感强。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5、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6、任职资格要求:
(1)竞争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必须是:任副科职(级)2年以上;或现任主任科员。
(2)竞争主任科员的,必须是:任副科职(级)3年以上。
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2月28日。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印发《长沙市教育局中层空缺职位竞争上岗方案》,公布竞岗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及相关要求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凡符合竞岗条件,申报正科级领导职位的请于2月18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将《竞争上岗报名表》交组织处,申报主任科员职位的请于3月6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将《竞争上岗报名表》交组织处。报名时只申报任职资格,不申报具体职位。组织处对报名参加竞岗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具备竞岗资格的人员名单报党委会审定。
(三)竞岗演讲、民主推荐。竞争正科级领导职位的人员按照抽签顺序进行竞岗演讲,演讲不设定具体题目,演讲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竞岗演讲后,由局机关在职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推荐。由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结果,按一定比例研究确定考察入围人选,并当场公布(具体差额比例视报名情况由党委会研究确定)。
民主推荐结果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若职位出现空缺,可参照本次推荐结果考虑补充人选。
(四)差额考察。公示考察入围对象,组织对入围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进行考察。
(五)党委会研究。根据考察情况,党委会从考察入围对象中,差额票决产生正科级领导职位的任职资格人选。并综合考虑拟任职人选和机关现任处室长个人特点、能力素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干部任免方案。
(六)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组织处和纪委听取并收集举报情况。
(七)决定任免。对经过公示期未发现问题的人选发文任免。
(八)民主推荐、研究确定主任科员。召开在职在编机关干部大会,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民主推荐主任科员。局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及个人现实表现,研究确定任免方案,公示无异议,发文任免。
六、纪律要求
在竞岗过程中,竞岗参与者和组织实施者都必须讲党性、讲原则,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凡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竞争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七、组织实施
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组织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部门负责监督。组织处、纪检部门参与竞争上岗的同志不参与具体组织工作。未尽事宜由局党委根据相关规定另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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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机关中层空缺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来源于长沙市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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