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内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的通知》(桂卫医〔2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医师资格考试分数.详情请参考:http://wsj.liuzhou.gov.cn/xwdt/zwxx/201401/t20140122_631150.htm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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