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保险学
学制:4年
培养层次:本科二批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位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的学生能够适应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需要,具有扎实的保险学基础知识和经济、金融、管理、医药学等基本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保险业实务技能;要求本专业的毕业生成为能在国家各级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组织、各级社会保障部门、各类金融机构、各大中型企业的财务融资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及相关的科研机构从事保险经营、管理、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
金融学、保险学、医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会计学原理、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保险学原理、医疗保险学、保险精算学、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保险营销学、保险财务会计、病理学等。
就业去向
商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组织、保险监管机构、再保险公司、政策性保险公司、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综合性医院等部门从事保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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