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昆明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汇总成绩将采取分批公布,有关问题事宜如下:
1、成绩公布仅限于已完成面试工作并上报面试成绩的招聘单位。
2、面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5日以上公示后,报昆明市人事局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进行综合汇总,综合汇总成绩及排名情况将即时进行公示。
3、对要求硕士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直接公布面试成绩。
4、从综合成绩公示之日起,有为期5个工作日的查分期。有需要查分的应聘人员请及时向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部提交查分申请。
5、应聘人员在就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期间,在2005、2006、2007年度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经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人事局审核,其综合汇总成绩加3分。请考生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加分事宜。综合汇总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