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和印尼泗水总领馆的邀请,我校拟选派2名志愿者赴印尼担任汉语老师工作,其基本条件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要求和岗位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善于沟通;
2、教学能力强,有对外汉语或汉语国际教育教学经验;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持有教师资格证或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粗通英语;
6、身体健康,无严重病史;
7、具体岗位和要求:
派往国家 | 学校名称 | 人数 | 性别要求 | 年龄要求 | 任期 | 教学对象 |
印尼 | 玛中大学 | 2人 | 无 | 25-35岁 | 一年(2014.8-2015.7) | 大学生 |
二、招聘对象
湖南师范大学在校学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在职教师(幼儿园、附小、附中教师等均可)。
三、工作职责
1、遵守外派教师的有关规定;
2、遵守所在国有关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努力树立外派教师的良好形象;
3、热爱本职工作,积极配合所在学校的教学工作,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4、服从聘用学校的教学安排,除直接从事一线教学外,兼顾培训当地教师。
四、工资及待遇
1、国务院侨办支付外派教师8000元人民币/月,承担国际往返旅费、国内中转食宿、交通及办理出国手续费用。月薪按实际出入境时间计算。
2、聘方学校负担外派教师在国外工作期间的食宿、医疗保险和其他税金等费用。
五、联系人及电话
请有意者携《外派教师选拔简历表》(请下载附件)到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办公室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 3月 3日。
地址:湖南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一楼107室
联系电话:0731-88872250
联系人:田老师
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2014年2月18日
温馨提示:
《外派教师选拔简历表.doc》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网,最近更新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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